老年人再婚,可提前做好财产规划
2022.03.31

【案情介绍】

    

我的丈夫去世时孩子还小,我怕孩子受委屈,多年来一直没有再婚。如今孩子已经长大,而我在参加社区活动时认识了同样单身的老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打算与其再婚。可是,听说老年人再婚有很多隐患,将来会给自己和孩子带来麻烦,为此,我和老王都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律师,老年人再婚有哪些法律上的隐患,能提前解决吗?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南开)律师事务所李春静律师答复,老年人再婚引发纠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有争议;二是其中一人去世后,其子女与再婚配偶对遗产分配有争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规定表明,我国夫妻财产有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两种,且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即男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法律规定。

    

法定财产制以结婚时间为界,之前取得的属个人财产,之后取得的属共同财产。发生纠纷时,常见的问题有:无法界定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以及无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一方对配偶的赠与等。

    

约定财产制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夫妻可以书面形式做出财产约定,约定的时间可以是结婚前也可以是结婚后,而且,不管这份约定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注意,夫妻财产约定中很容易忽视对婚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的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夫妻一方去世后,其即便曾订立遗嘱,这部分财产也不能完全由其子女一方继承。

    

再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女与再婚配偶因自己所留遗产的继承发生纠纷,可提前订立遗嘱。

    

具体到本次咨询,赵女士可与老王签订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做好约定,特别要约定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同时订立遗嘱,指定自己的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这样可以避免主要的财产纠纷,更好地保障晚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