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天津教育报刊社成立“依法治校研究会”
2016.04.17

本所讯    为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作用,不断推动依法治校进程;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成为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客观推动力量,2016年4月16日下午3:30,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教育报刊“依法治校研究会”成立仪式圆满召开。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天津教育报刊社社长张金钰、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副局长付锐、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吉林、天津医科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古津贤、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贾邦俊、天津市第二中学校长孙芳、天津市天津中学副校长刘宏胜、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书记张春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南宝龙、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蕊,今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玮、今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历郑伟、《今晚报》记者宋雁南、《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天津教育报》记者李函儒等领导、嘉宾及媒体朋友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左起: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王吉林院长、天津教育报社张金钰社长、河北区教育局副局长付锐、天津医科大学人文学院古津贤院长


左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贾邦俊教授、天津中学刘宏胜副校长、天津四十八中学张春明书记、天津二中孙方校长、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杨蕊主任、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南宝龙主任


左起:《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今晚报》记者宋雁南、今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玮、今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历郑伟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主持“依法治校”研究会成立仪式


研究会成立仪式由潘强主任担任主持,潘主任表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教育报有着深厚的渊源,2016年4月16日我所与天津教育报社“全方位”合作,成立“依法治校”研究会。研究会成员包括: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教育报刊社编辑记者、教育行政官员、聘请公检法及学界学者顾问、学校校长、政教处主任、教师及其他热衷于“依法治校”事业的人士。我所将与天津教育报社全力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研究活动,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将“依法治校”工作做实做真。


潘强律师


随后,天津教育报刊社张金钰社长表示,击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潘强主任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在创办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之前曾经是一名教师。正是因为出身教育系统,潘强对教育有着一份特别的情怀。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全国上下特别是法学、法律界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之时,天津教育报刊社与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依法治校”研究会切合了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校园的实践要求。同时,他就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突出政治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行“依法治校”研究的前提;二是要举办普法公益大讲堂,由潘强主任领衔,全体击水律师为教育部门、学校教师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三是要共同举办“依法治校”优秀校长评选工作。


天津教育报刊社张金钰社长



天津市第二中学孙芳校长表示,非常荣幸能代表天津二中加入到“依法治校”研究会。研究会的成立无论从国家“依法治国”针还是从教育者的角度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她提议研究会应更多宣传解决校园法律问题适用的政策、法规等,并表示希望得到研究会的支持与帮助。


 天津市第二中学孙芳校长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南宝龙从法官的角度出发,他认为“依法治校”研究会的成立有利于聚集社会力量促进教育事业,受益者是全社会。“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家长对未成年人应尽安全保护义务。作为法官,未来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对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提出更多的思路和方案,使“受教育权”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真正的兑现。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南宝龙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蕊表示,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能参加“依法治校”研究会成立仪式,研究会的成立是律师与检察官新型的良性互动方式。关于“依法治校”从检察机关的角度主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并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等方面对研究会提出希望。最后祝愿“依法治校”研究会在未来的道路上取得丰硕的成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蕊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民法学会会长贾邦俊从事教育工作44年,其中从事高校教育工作34年。他提出一些地区的高校在招生录取方面存在问题,高校应加强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培养以及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救济等;针对“依法治校”而言,学校的管理工作应规则化、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过程中应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应将“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法律意识渗透到“未来的接班人”身上。“依法治校研究会”走在了天津甚至全国的前沿,发言人提出的问题具有深渊的研究价值。最后,贾邦俊教授预祝研究会能够取得更多的成果,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发展。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民法学会会长贾邦俊  


天津医科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古津贤教授以“监护责任转移”及“《侵权责任法》与《教育法》竞和”的角度举案说法,以及学生在校期间遇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和大学生在学期间因怀孕被开除学籍的法律救济问题等进行探讨研究。


天津医科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古津贤教授  


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吉林教授提出大学机构设置的法律问题、受教育者、教职工以及他们与学校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并提出高校科研成果的法律保护问题。


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吉林教授  


河北区教育局副局长付锐同志充分肯定了“依法治校”研究会成立的积极作用。他表示今后会积极推动教育部门与研究会的合作,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最后,他预祝研究会要当好教育部门的法律“参谋”和“智囊”、积极出谋划策、献言建议、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受益的普惠、普法的公益组织。


河北区教育局副局长付锐同志


会议现场


“依法治校”研究会负责人张金钰、潘强合影


仪式最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作了简短总结。他表示,“依法治校”研究会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作用,不断推动依法治校进程;研究会的成立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而真正办好、办实、办出水平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日后研究会将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辩论会、研讨会、咨询会;每年召开“教育法”论坛会。同时,研究会将研讨论文在《天津教育报》及其他报刊发表;将研究成果集结成书。希望研究会的同志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切实“依法治校”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