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房产律师安刚
2016.03.31

本所讯   2016年3月30日下午,西青区的委托人从杨柳青镇坐长途车来到坐落于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的击水律师事务所向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房产法务部部长安刚律师馈赠锦旗,对两位律师在委托人借名买房纠纷案中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案情回放:1994年,父母买底商,登记在女儿名下; 1999年,女儿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3年,女儿因病去世;2013年,父母打算卖房,房管局告知需要女婿和外孙子同意。女婿得知后要求继承;2015年,父母起诉确权。2016年,安刚律师代理案中父母胜诉。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安刚律师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