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击水十大律师揭晓
2015.01.14

本所讯    新年伊始,回顾我所过去一年来的发展,击水律师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坚持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经过我所综合评比评选出2014年度击水所十大律师:第一名刘淑霞律师、第二名刘建律师、第三名史锦岭律师、第四名吕慧宾律师、第五名卢同斌律师、第六名张向龙律师、第七名梁海滨律师、第八名卢彦民律师、第九名宋利华律师、第十名王玉青律师,感谢这十位律师在2014年度所付出的辛勤汗水,他们敬业、职业、专业、精业,他们是正义的守护者、是百姓的贴心人。


第一名 刘淑霞律师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天津市河北区优秀律师。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会员、天津市南开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执业以来,刘淑霞律师成功代理民事、商事、刑事等案件数百余起。其中多数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均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与案件结果。其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其凭借出色的辩论技巧在与南开检察院辩论赛中荣获优秀辩手。其发表的论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探析》荣获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二等奖;《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获得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奖。并多次获得击水十大律师第一名。


执业理念:守德、求实、敬业、创新


联系电话:13512281192、13920071855


第二名 刘建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擅长毒品类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在2009年11月与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友谊辩论赛中被评为优秀辩手;2009年12月,被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首届最佳青年刑事辩护律师;2010年9月,在与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律师辩论赛中,被评为最佳辩手。


2010年11月曾受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并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天津公共频道《法博士》栏目的采访。多次在《人民法院报》、《城市快报》、《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等发表文章,共计百余篇。


曾任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天津进极运输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帝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康雷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8630部队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


联系电话:13132512388


第三名 史锦岭律师


现任南开所刑事法务部副部长、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律师、天津市总工会维权律师;200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执业至今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新说法》、《新城市新空间》等栏目采访,并多次在《今晚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渤海早报》等权威媒体发表律师文章数十余篇,代理各类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百余起,并获得诸多荣誉称号。


2013年,史锦岭律师承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经其激烈雄辩,二审最终枪下留人,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获得2013年度捍卫人权奖。


2014年,史锦岭律师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律师通过调取新证据,二审再次枪下留人,最终蝉联2014年度捍卫人权奖。


执业理念:学以致用 服务于民 优质服务 以人为本


联系电话:13102295490


第四名 吕慧宾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所合同法务部部长。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


至今承办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擅长交通事故、经济合同、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类等案件。


吕律师曾多次做客天津人民电台新闻广播《潘律师谈劳动维权》栏目及经济广播《今晚有说法》栏目,透过电波为听众答疑解惑,普及劳动法相关知识。其曾在《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等报纸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联系电话:15822459097


第五名 卢同斌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法务部部长,河北区政协委员,天津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法学会会员,天津市创世园艺有限公司、天津森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卢同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在政法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执业以来代理百起刑事案件,多起案件“枪下留人”,被依法从轻判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曾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政法报》等报刊发表文章共计四十余篇。


执业理念:全胜之道必须研判周密、精勇善战


联系电话:13752182485


第六名 张向龙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婚姻法务部部长,河北区优秀共产党员、河北区优秀青年律师。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业务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对婚姻家庭、业主维权、经济欠款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有较为系统的了解。2013年5月、2014年7月,张向龙律师先后赴京前往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参加第二期、第三期“婚姻家庭实务与创新业务”高阶研修班,并获结业证书。

张向龙律师多次为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员工普及婚姻法相关法律知识;并多次走进天津青年宫参加天津电台、天津电视台举办的大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百姓答疑解惑。


其承办的多起婚姻案件被《城市快报》、《每日新报》等报刊媒体纷纷报道;曾在《天津日报》等报刊媒体编写律师文章三十余篇,为百姓普及婚姻法法律知识;曾接受天津电视台《滨海1时间》栏目采访。


执业理念:诚信为本 追求卓越


联系电话:13002270510


第七名 梁海滨律师


现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2010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加盟击水律师事务所后,承办了多起案件,主要涉及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离婚继承案件等各种纠纷,起草了相关诉讼文书,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各类活动,得到了领导和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本人性格沉稳,做事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在案件结束后,往往能够和当事人成为朋友。每一个案件,我都非常重视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只有细节的完美才能换来案件的成功。


我非常珍惜自己能够成为一名击水人,并为此感到自豪,能够融入这个团队本身就是对我的一种肯定。我将秉承击水的一贯办案理念,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击水增添新的荣耀。


执业理念: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  伸张正义


联系电话:13821241143


第八名 卢彦民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南所主任、法律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劳动法务部部长。中国共产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获“2013年度天津市十佳提名职工维权律师”、“天津市五一劳动者奖章获得者”、“河北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北区十佳技术创新标兵”称号。


卢彦民律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CCTV12《热线12》栏目采访,并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新说法》、《二哥说事儿》及北方移动传媒等栏目采访,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以独特的视角进行专业点评。定期做客天津广播新闻台《法律服务热线》栏目、交通台《交法在线》栏目、生活台《法律与生活》栏目,为广大听众答疑解惑,并就一些疑难案例进行权威解读。同时,多次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渤海早报》、《工人日报》等权威报刊发表文章150篇,结合一些经典案例剖析司法实践中的法律热点问题。


执业4年以来,卢律师成功代理民商事、刑事案件近三百件,硕果累累,深受法官、当事人及顾问单位好评。多次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致谢的锦旗,称其为“能言胜辩担当正义,敏思负责优秀律师”。


执业理念:我相信凭借对法律正义的执着追求,一定会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让法律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


联系电话:13662068212


第九名 宋利华律师


现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所保险法务部部长,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其法律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青年的热诚、专业的服务、娴熟的技能、诚信的风格,赢得了公检法机关和广大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并多次获得当事人赠予的锦旗。


其曾在《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执业理念: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彰显法律的尊严,是本律师不懈的追求。


联系电话:15022429069


第十名 王玉青律师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学士。擅长交通事故、侵权、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纠纷等各类案件。


王玉青办理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直接起诉商业除承保公司一案及同一交通事故同命同价一案被《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政法报》纷纷报道。


执业理念:取乎其上 得乎其中


办理的经典案例:1、实际修车费用与物价局定损不一致,最终被告按照原告实际损失赔偿原告;2、车辆被撞不能使用,租车费用应有被告赔偿;3、由于机动车与人身体发生接触,鉴定中心无法作出痕迹鉴定,导致交警队无法作出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方否认撞人,通过律师认真、努力工作,法院判决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并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曹某诈骗一案,诈骗近三万元,通过律师辩护,武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单处罚金;5、虽为农业户口,在天津发生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年均收入主张,获法院支持;6、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治病期间单位仍发放基本工资,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主张工资差额(加班费)获法院支持。


联系电话:13821993599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