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颖律师为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职工普法
2014.08.20

本所讯    2014年8月16日下午,我所副主任吴凤颖律师受邀来到滨海新区中心渔港鲤鱼门大酒店,为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开展了有关劳动合同法、继承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我所副主任吴凤颖律师



吴凤颖律师首先深入浅出的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如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吴律师举案说法,讲解了《继承法》的核心内容:公民有哪些情形,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及顺序;遗产的范围;遗产继承的顺序;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的形式;遗嘱人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等。



最后,吴凤颖律师就《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法定情形为大家进行了解读。



吴凤颖律师的精彩授课赢得全场阵阵掌声,整个讲座气氛和谐而热烈。讲座结束,吴律师与广大职工进行了互动交流,耐心回答了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与会职工纷纷表示:吴律师丰富的法学知识及生动精彩的授课风格给大家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希望吴律师能定期为广大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大家切实的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