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为丰富律师理论知识,集思广益,促进律师相互交流办案经验,2014年5月28日下午四时,我所召开有关当前民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研讨会。会议由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主持,我所副主任刘建、王玉青、吴凤颖律师,党支部书记任波律师,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三农法务部部长程正芳,刑事法务部副部长史锦岭律师,陈君健律师及实习律师刘丹参加会议。
本次研讨会就在离婚案件中,能否将解除婚姻和财产归属问题分案审理,应该在哪个法院审理;夫妻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劳动派遣单位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交纳社会保险的,能否确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告(侵权人)主张将商业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但原告不同意的如何处理;如何认定商业三者险合同中关于非医保免赔条款的效力;买房人请求开发商承办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算起;如何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纠纷;建筑工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抗辩认为根本就不违约,不作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法院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延期完工损失的,如何处理;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逾期利率等民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律师纷纷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大家结合自身办案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将各种疑难观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讨论,形成了观点碰撞,并达成了一致共识,为今后律师承办各种民事疑难案件的实际操作指明了方向。
我所召开有关民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解答研讨会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主持会议
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
我所副主任吴凤颖律师
我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
我所刑事法务部副部长史锦岭律师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