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妍律师任我所河北所刑事法务部部长
2014.04.15

本所讯     从2014年4月12日起,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律师将担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河北所刑事法务部部长。


狄妍律师简介: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专业,09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2004年至今,曾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及律师助理等管理职务,多年来立志于本岗,兢兢业业、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及协调能力。



作为击水工会主席,她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并连续被授予 2007年、2008年、2009年天津市河北区“五一”劳动奖章,以此表彰她在推动河北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实践中做出的突出贡献。


2011年4月,我所被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了“天津市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律师代表我所在天津大礼堂接受了荣誉证书和铜牌。


狄妍律师代表我所工会接受了“天津市模范集体”的荣誉


工会主席狄妍律师在天津大礼堂


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律师


2010年12月,狄妍律师与我所党支部书记贾芳律师、潘晓东律师和团支部书记张璟瑾共同主持“感动击水”年会。


左起:贾芳、狄妍、张璟瑾、潘晓东


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律师(右一)


2011年12月,狄妍律师与我所党支部书记贾芳律师、团支部书记张璟瑾、女工委主任尹敬静共同主持2011感动击水暨庆祝建所十五周年年会、第七届“捍卫人权奖”颁奖典礼。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莅临年会现场。


狄妍律师(左一)



我所主任潘强与主持人贾芳、狄妍、张璟瑾、尹敬静合影


东丽区人大杜耀武书赠“击水”


狄妍律师(右)


2011年3月,狄妍律师在与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友谊辩论赛中,荣获第二名。


狄妍律师(右)


狄妍律师在辩论赛现场唇枪舌剑,妙语连珠



狄妍律师获得辩论赛二等奖(左三)


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与击水律师友谊辩论赛合影留念


2011年,狄妍律师赴北京探望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


江平教授与狄妍律师亲切合影


江平教授为狄妍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与潘强、狄妍、赵宝余、吕慧宾律师合影


执业至今,狄妍律师凭着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好评,并获当事人赠送锦旗多面。





经典刑事案件:


1、杨某某抢劫一案,系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按照法律规定起刑即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被告人杨某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当事人对律师工作满意并送锦旗。


2、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脾摘除,构成重伤,按照法律规定起刑即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律师辩护,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缓刑。


3、王某某受贿一案,按照法律规定起刑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的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缓刑。


4、鲍某某妨碍公务一案,按照法律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经律师工作,法院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典民事案件:


1、于某某诉保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保险公司提出免责条款不赔偿的情况下,经律师工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并全部给付。


2、刘某某离婚一案,刘某某系本案被告,在原告即要求离婚,又要求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经律师工作,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孩子抚养权最终归刘某某。


3、赵某某交通事故一案,赵某某系本案原告,其主张2780元月工资计算的误工费,经律师工作,在没有纳税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仍然予以支持,并全部给付。


4、韩某某交通事故一案,韩某某系本案原告,其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均予以支持,并全部给付。


联系电话:18920193555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