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颖律师为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普法
2014.04.10

本所讯    2014年3月18日下午一时,我所副主任、房产.工程法务部部长吴凤颖律师受邀来到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的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采购部门员工开展有关合同法法律知识的培训。


吴凤颖律师首先言简意赅的讲解了其对“合同”的理解,包括合同的法律概念、类型、法律特征、合同成立的条件及形式等;随后,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法人和法人的概念、特征及签约权限,签约合同时应具备的风险意识;之后,吴律师针对公司采购部门总结的合同难点,如先进货再办手续这种公司内部规定与合同条款相冲突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框架式的合同、开口合同又该如何去规范?技术协议、廉政协议、保密协议等作为合同的附件该由谁来签署等疑难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最后,吴律师就一些后续工作,如日后维护保养的条款直接放在合同里还是单独签署、年度合同和月度合同怎样才能更好地配套使用、对方在不履约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及如果对方的施工涉及一些危险作业未在合同签订中说明,对方在作业中发生后应不应该承担责任等法律问题为大家以案释法。


此次普法讲座已是吴凤颖律师第三次受邀为该公司开展合同法专题讲座。本次活动旨在加强企业员工对合同法相关法律内容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促使企业员工在签订各项合同时,能更好的规范合同内容,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和长远发展。


吴凤颖律师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