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4年3月5日,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副校长张可治、天津市第二中学书记王俐昌一行莅临我所河北所,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北所主任潘晓东律师等热情接待。此外,活动还邀请了天津教育报社编辑参与报道。
双方在我所会议室亲切交谈,随后达成合作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从即日起,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聘请潘强律师为法律顾问,就该校管理、教学、经营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应该校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草拟、修改、审核该校在内部管理、教学、经营及对外经济活动中使用的章程、协议、合同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事务文书;提供与该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协助该校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参与处理该校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代理涉及该校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及非诉讼业务;办理该校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