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任波律师接受天津都市频道采访
2014.04.09

本所讯    2014年02月11日,我所党支部书记任波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六十分》栏目的采访,就4G网络流量过大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答疑解惑。


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为我们带来不少便捷,因4G网络的高速、智能、灵活的通讯效果、得到不少市民的追捧,不少市民纷纷加入到4G网络行列,但近日却遭到吐槽,“4G每秒百兆的速率,如果哪天晚上万一忘了关闭网络链接的话,等你一觉醒来你的房子都归移动了”流量过大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这一责任?



我所党支部书记任波律师认为:


1. 如果网络运营商多收了流量资费,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多收的资费;2.如果因第三人盗用流量等原因造成自己额外支付相应资费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其盗窃罪等刑事责任;3.如果因自身原因造成流量过大多支付资费的,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