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刚律师任我所南所房产法务部部长
2014.04.10

本所讯    从2014年1月6日起,安刚律师将担任我所南开业务部房产法务部部长。


安刚律师



安刚律师简介: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共党员,天津市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安刚律师自2004年1月起即在击水律师事务所任职,师从案件质量委员会主任徐国强律师,执业以来高度注重办案质量,始终将委托人的满意程度作为考量代理案件是否成功的唯一度量衡。


安刚律师成功办理的“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和“天津彭宇案”被中央电视台、天津市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等多全国各地方电视媒体以及各大报纸、门户网站连篇累读报道。“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荣获2010年全国法院十大民事经典案件;“天津彭宇案”荣获2012年全国法院十大经典案件之首,亦成为天津市法院建院一百周年的经典案件。安刚律师发表的代理意见被法院全文采纳,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编纂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一书收录。在当年,安刚律师还凭借出色办结此案,荣获象征着击水律师事务所最高荣誉的捍卫人权奖。


安刚律师在击水律师事务所加入党组织,现担任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部长,曾经代理天津市72户业主状告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邻居们口口相传,维权业主将近100户。律师代理业主们积极维权,所有业主均获得赔偿,业主非常满意,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安刚律师办理的其他案件亦取得良好的案件结果和社会效果,委托人极其满意。颇具有代表性的有:


1、妻子帮扶丈夫取得事业成功,丈夫抛弃妻子与一女同居。后丈夫起诉妻子离婚,代理这个现代版秦香莲,法院认定丈夫存在过错,帮助妻子取得大部分财产,总计150余万元;


2、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成诉。代理买方,帮助获得违约金13万余元;


3、原告尤某诉被告赵某继承一案,代理原告,诉争房屋系农村小产权。案件结果为原告应当继承该房屋的相应份额,扭转了农村房屋不能被继承的一贯的、错误的传统观念;


4、公产房承租人为母亲,哥哥伪造弟弟签名过户给姐姐,代理弟弟依法维权,获得胜诉,过户行为无效;


5、父亲将房屋公证赠与儿子,其他子女鼓动父亲起诉撤销公证要回房屋,代理被告儿子,依法维权,案件胜诉。


6、河北籍来津聋哑人张某某在天津公交车上扒窃,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经屡次会见时,均与被告人书面交流,经努力辩护被告人仅被判单处罚金。该案为法律援助;


7、山东籍寇某某在北辰区某厂打工,因与工友发生争执,持械将工友砸成重伤(脾摘除),被以故意伤害罪(致重伤)提起公诉,经努力辩护,该被告人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8、弟弟在网吧被打,哥哥帮助弟弟报仇,将殴打弟弟的人打死。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演枪下留人;


9、女大学生在酒吧做“暖场”,男青年将其带到家中,强迫发生性关系,对方律师表示酒吧女属于自愿。代理受害人,据理力争,对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安刚律师热衷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定期在青年宫参加天津广播电台和天津电视台组织的《公益讲堂》和免费咨询互动,并与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节目合作,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定期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城市快报》、《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和《天津政法报》等报刊撰写各类文章。安刚律师参加联谊单位辩论,在分别与红桥区检察院和南开大学法学院高材生的四次辩论中都蝉联一等奖。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曾说“法律不会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您想要维护权利却不知道从何做起,又怕打不起官司的时候,只需想起安刚律师,您对满意度的评价可以以案件结果和服务质量双重标准考量。“随遇而安,无欲则刚”是安刚律师的人生信条。


联系电话:13207526924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