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房产、工程法务部部长吴凤颖律师接受了天津市河北区有线电视台《河北法治》栏目的采访,围绕普法情景剧主题“销售者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消费者如何维权”做出了专业的法律评析。与此同时,本集普法情景剧由我所曹佳君律师、张宇律师、王荣贵律师担任主演。
本案中两名卖“鹿茸”的青年男女,与消费者王先生玩起猫腻,开始以欺骗手段蛊惑王先生对“物美价廉“的鹿茸产生兴趣,当王先生打算购买时,“鹿茸”小贩又曝出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在王先生拒绝购买后,他们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王先生买下“高价鹿茸”。王先生只得拨打110,最终两名小贩被警方带走。
消费活动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某些经营者受利益的驱使,采用违法手段蛊惑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强制接受某项服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益。
我所吴凤颖律师表示:我国《刑法》226条规定“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商品交易应有的秩序及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相对方是指被强迫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及被迫提供服务的一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一般以暴力或威胁的手段。
本案中两名销售者先采取欺骗手段诱使消费者对其商品产生兴趣,又曝出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主观上想非法获取利润,在购买人拒绝购买后,她们又采取威胁及暴力手段,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
我所吴凤颖律师接受在《河北法治》栏目的采访
曹佳君律师
我所青年律师曹佳君、张宇、王荣贵 担任该情景剧主演
本期栏目《河北法治》已于2013年11月26日播出,详见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eCyKEGie54g/#?bid=03&pid=02&resourceId=0_03_05_02 6分30秒处开始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