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颖律师为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普法
2013.10.20

本所讯    2013年9月26日下午一时,我所房产.工程法务部部长吴凤颖律师一行受邀来到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的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采购部门员工开展有关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吴凤颖律师首先言简意赅的讲解了有关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如合同的几种形式、条款与文本及合同的效力等内容;随后,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如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违约需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之后,其结合具体操作实例,引经据典的分析了买卖合同的定义、内容,出卖人的义务,标的物的风险担负、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的权利和通知义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样品买卖及不可抗力等内容。与此同时,吴凤颖律师与大家积极互动,针对大家提出的疑问,现场给予详尽的解答分析,使员工们受益匪浅,赞美声连连,此次授课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合同法专题讲座受到了员工们的一致肯定和认可,使大家在三个小时的学习中掌握了与采购部门工作重点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要点,加深了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便于大家把所学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使之拥有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避免在签订合同的工作环节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有效的提高了员工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益。







背景资料:


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隶属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占地三百余亩,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4.5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计、精密零部件加工、真空探漏、动平衡实验、紧密测量、材料理化分析、同步电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及安装。


专用设备的研制生产是核工业发展的关键,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公司的发展。在公司成立一年多的时间,就有多位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公司视察工作,详细了解专用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特点、公司生产现状、公司发展规划,同时希望公司抓住机遇,瞄准核电市场,加大规模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需要。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