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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讯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将于2013年9月23日明晚21:00至21:30,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与法同行—法律前哨站》栏目,围绕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为您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知识。
本期讨论话题:某高校学生签署《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协议条款其中一项为“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那么,自杀免责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欢迎您明晚准时调频FM106.8收听该栏目,一同参与讨论。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