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近日,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郑晓云律师来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由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检察官、律师刑事司法实务研讨会”。
研讨会上,律师就修改后刑诉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在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的具体落实、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保障、辩护律师诉前法律意见的表达与听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检察长张俊奇出席研讨会。副检察长葛荣岐主持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各个办案环节全面深入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二是要认真倾听并重视辩护律师意见,办案中及时补强言辞证据、认真分析鉴定意见,杜绝证据瑕疵,提高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诉前会议”等工作新机制,为律师执业、检察官“兼听”营造良好氛围。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