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讨公道——记“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潘强
原文摘自2013年05月18日《工人日报》第6版
六十多岁的赵大娘拄着拐杖走进了击水律师事务所,一进门就老泪纵横地哭喊说:“我要请潘强律师为我提供法律援助,帮我打官司!”
老大娘拉着潘强的手说:“潘律师啊,听说你帮人打官司一打一个准,还不收钱啊!很多人称你是‘潘青天’。”潘律师也拉着老大娘的手说:“不是不收钱,是有困难的可以少收,实在困难的,我就不要钱了。您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听了潘强的话,老大娘哭诉起来:“我儿子晚上下班被汽车撞成残废了,企业不管……”
潘强律师从小正直,爱“打抱不平”,上了大学,学了政法专业,更是如鱼得水。1996年12月,潘强创立了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从此经常扶助弱势群体,找他打官司的人多是普通百姓。这一次,听了老大娘的哭诉,潘强毅然接下了这个案子。
原来,赵大娘的儿子在一家企业工作,晚上骑自行车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撞成残废,肇事司机逃逸了。家属找到企业,企业不愿承担责任。为了帮赵大娘讨回公道,潘律师先帮助赵大娘的儿子拿到了工伤认定,而后又将企业诉至仲裁庭,最终使当事人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事后,赵大娘和家人特意带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和一面绣着“职工律师”的锦旗来到律师事务所答谢潘律师。潘律师把锦旗高高地挂在了墙上后说:“得到老百姓的赞誉比任何东西都珍贵。钱我就不收了。”
潘强有一句口头禅:“一个律师不能把经济利益放在前面,而应当把正义、公理、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天职。”近年来,他率领全所律师为职工维权打赢了一场场官司。
2012年春节前,两位外来务工人员找到潘强,希望帮助他们从企业要被拖欠的工资回家过年。钱虽不多,但潘强还是和另一位律师一次次与欠薪单位谈判,最终在春节前一个星期让两个当事人拿到了工资。
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潘强感觉最深的是一些职工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他对全所律师说:“要让更多的职工懂法,然后再用法律维权,要向职工传播法律知识。”
17年来,潘强和他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开展劳动争议个案咨询与代理,每年都为职工、外来工和工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达500件以上,每月网上法律咨询服务3000人次以上,当面咨询有400多件,少收代理费100多万元。
为此,潘强律师先后获得“天津市优秀律师”、“天津市十佳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等10多项荣誉。今年4月,他又获得了“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