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明日将参加工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013.04.15

本所讯    依照市总工会做好迎庆“五一”活动的总体安排,明日上午九时,在河北区阳光广场将开展由河北区总工会、区房管局及我所共同举办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

活动将大力倡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互利共赢”维权理念,宣传《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有关工会组织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解答有关工会组织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

届时,我所南所主任卢彦民律师、北所劳动法务部部长于雪梅律师及工会委员杨雪律师将莅临活动现场,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