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任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顾问
2012.11.06

本所讯     从2012年11月2日起,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房产.工程法务部部长吴凤颖律师、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将担任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法律援助工作站顾问。


上午九时,几位律师一行来到了位于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的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受到了公司政治工作部薛继亮书记、王莉同志等领导的热情接待。双方进行了亲切的沟通和交流,随后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签署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顾问合作协议。


薛书记表示:能够与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获得潘强律师在法律上给予的支持和把关是我们公司的荣誉,今后公司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做到公司上下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将法律知识与公司发展、职工工作相结合。公司对内将更好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对外将继续奉行“质量是生命、服务是灵魂”的企业经营理念,严格质量管理,继续以良好的信誉为基础,秉承稳固与发展、求实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薛继亮书记与我所潘强主任签署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简介: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是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火力发电企业,于2005年7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9200万元人民币。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从事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目前,公司在册职工213人,拥有在建项目一个,筹建项目一个。其中,在建的天津东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为2×330MW燃煤供热机组,由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按照1:1的出资比例投资建设。当前#1机组已于2009年8月12日投产发电,#2机组也已进入最后的调试阶段,预计将于2009年11月底投产发电。在推进一期工程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了东北郊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已取得了大部分支持性文件,基本具备申报核准条件。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