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2年9月,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接受了《天津工人报》记者独家专访,畅谈了其带领的击水律师团队在为劳动者、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心路历程,并始终坚持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只为让更多百姓懂法、用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点点滴滴,娓娓道来时至今日拥有"天津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和"天津市著名商标"荣誉的天津击水律师事所建所十六年来的发展之路。
2012年09月05日《天津工人报》03版
采访原文:
依法为职工维权是我的天职——记市工会律师团律师"击水所"主任潘强
多年来,潘强主任作为天津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工会律师团成员,依法为职工维权,尽心竭力地为工会组织服务。他本人和他所带的团队通过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咨询与代理,每年为职工和工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达300件左右,每月的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多达3000人次。在全市职工和工会中潘强享有很高的声誉。
为职工维权要不遗余力不问收益
1996年底建所之初,潘强就立志做一位工人律师,他的口头禅之一就是:"为职工维权,要不遗余力,不问收益。"
2005年以来,劳动争议日渐增多,潘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劳动争议个案的免费咨询和办理。同时他还在击水律师事务所设立劳动争议法务部,开通了"企话通"网上咨询。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标的额少、案件复杂,而律师费不多,潘强便在事务所内制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费优惠政策,并每年评选十大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嘉奖,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律师们为职工维权的积极性。
潘强自己也率先垂范,身先士卒,为职工维权打赢了一场又一场官司——
2009年,一位悲痛的母亲找到潘强,诉说作为童工的儿子,工作时被机器"咬掉"了4跟手指,企业不仅不赔偿,还否认雇佣童工的事实。潘强马上同意代理此案件,与另一位律师一起办理,最终为这个家庭争得了近40万的赔偿,而他们却分文未取。
每年春节前都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期,尤其多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身上。2012年春节的前一个月,两位外来务工人员找到潘强,希望帮助要回拖欠的工资。虽然金额并不多,但对他们返乡与家人团聚至关重要。本案的关键是怎样在春节前拿到拖欠工资?调解是最快的方式,潘强带领另一位律师与单位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谈判,终于在春节前一个星期让两个当事人拿到了工资。
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这在天津没有过先例。1996年11月,潘强曾免费承接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当事人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本人家庭及其困难。半年多的时间里,潘强奔走于天津市劳动局和当事人单位之间,以《律师函》在天津市劳动局拿到了工伤认定,当事人单位又拒赔,无奈将其诉至了仲裁,最后当事人单位终于与当事人实现了调解,在最快的时间内当事人拿到了工伤赔偿。这是天津首例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案件。
潘强为职工维权不但在职工和各级工会中赢得了口碑,也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影响。一天,潘强接到了市信访办一位领导的电话,希望他为一位上访人走法律维权途径。潘强在接待中得知,上访人的丈夫是河北省沧州人,在天津工作时受伤,落下终身残疾。但由于有关方面进行了不是工伤的认定,得不到相应赔偿,绝望的上访人多次自杀未遂。潘强当即接受委托,指派了专人办理此案。结果是法院判决撤销了不是工伤的认定,上访人得到了10万元赔偿。此案潘强没收当事人一分钱。
在潘强代理的案件中,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十几年来,潘强感觉最深的,是最基层的职工最需要法律援助,"要让更多的职工懂法,然后再用法律维权"。
工会律师团成员要成为法律传播者
潘强作为天津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工会律师团成员,感到更多的是责任,是义务。"工会律师团成员要成为法律传播者",是他的又一口头禅。
为此,潘强在事务所内专门设立了新闻部,负责联络媒体,进行劳动法及其他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多年来,他与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合作,开设了普法栏目,每周发表一篇文章,共发表了250多篇,其中多数文章写的是劳动争议案例。
2010年他和《天津工人报》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到目前已刊登了40多期。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潘强和所有的新闻部工作人员及报社的记者、编辑对每篇文章都认真选材,力争让发表的文章切合职工关注热点问题,使职工能掌握更多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以案说法"每篇文章都被十多家国内著名网站转载,最多时被30多家网站报刊所转载,多篇文章还被许多律师个人开的博客收藏。文章的点击浏览总量超过百万次。
潘强只是一个律师从业者,但他却花大力气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对于这个问题,他道出自己的心声:只有让更多的人懂法用法,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和谐,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近日,击水律师事务所又开通了新浪官方微博,更加及时和有针对性地普及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潘强还出资出版了《案海击水》一书,"劳动争议篇"是该书的重要章节。目前,《案海击水》的第二部、第三部正在筹备出版。
同时,《击水律师谈劳动争议》和《击水律师经典劳动争议案件选》两本书籍也正在筹备出版。
为职工维权首先要自己守法
击水律师事务所建所之初只有4人。经过16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享誉津门的百人大所。"为职工维权首先要自己守法。凡是国家法规要求发放的工资福利,我们所的职工一定要有"。
2004年9月,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律师行内率先成立了所工会,2011年3月成立了所女工委员会。所内文员除有"五险一金"外,还享有年薪假、采暖费、防暑降温费等诸多福利;女文员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三八妇女节休假半天;不满28岁的文员五四青年节休假半天,等等。所行政文员占所总人数的18%,所里尽量不安排行政文员加班,工作需要时,则会严格依照劳动法的要求,法定节假日三薪、公休日双薪、延时加班1.5倍付加班费。
潘强和他所领导的击水律师事务所团队赢得了众多荣誉:潘强2011年当选河北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被聘为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2005年获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师协会授予的2004年度"天津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1年10月,被中国人民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击水律师事务所2011年被天津市委、市政府授予"天津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被天津市司法局命名为"天津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同年,"击水"商标被评为天津市著名商标,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击法治之浪,遏人治之舟;击清廉之浪,遏腐败之舟;击科学之浪,遏愚昧之舟。"潘强带领所内全体工作人员在不断坚定信念,践行诺言,为职工维权竭尽全力,进而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