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感谢信感谢刘淑霞律师
2013.12.14

感谢信


击水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有一个二审判决生效的案子,经过再审终于得到了改判。回想其中艰辛的历程,在我们最危急的时刻是您所的刘淑霞律师及时给予我们有效的法律帮助才有今天的胜利成果。事情是这样的:


王璠诉王宝华、胡玉芳一案经历了北京法院一审二审(二审王璠为上诉人)我们不服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申请再审分别被二中院、北京高级法院驳回,走投无路的我们08年找到贵所的刘淑霞律师请求她的帮助。


我们之所以找刘律师有一段小插曲,刘律师07年代理我们向王宝华讨回二审判决,在共有房产判给我们份额那部分已经由王宝华出租底商租金,刘律师出色完成代理任务,她的敬业诚信服务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


刘律师听到我们的遭遇非常重视,查询整个案件相关资料,果断告诉我们一、二审判决有误,支持我们的诉求,亲自为我们写再审申请书,更加坚定我们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决心。


我们不会忘记刘律师为了写好这份再审申请书费劲心血几次约我们核实案情,忘了下班和休息,用她的深厚法律功底写出一篇高质量申诉书,最终我们的申诉书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的重视,决定本案再审,最近再审判决书下来了,撤销原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书,进行改判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在这里我们深深感谢刘律师,感谢击水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在你们英明领导和培育下才会有这么优秀全心全意为百姓着想的好律师。我们要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亲朋好友,天津有一个为民排忧解难、为百姓维权的“击水律师事务所”,让“击水”的美名留传在天津百姓的心中!


向击水律师事务所致敬!

 

申请再审人:王璠

王璠代理人:范增洪、范力

2012/7/2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