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主任为和平区社区妇代会主任普法
2013.12.14

潘主任为和平区社区妇代会主任普及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相关法律知识


和平区各街道办事处近百名妇联干部参加培训班


潘强主任首先简要说明了去年新出台的我国《婚姻法解释(三)》颠覆了以前的相关规定,否定了原先的司法解释。之后,其以案说法,妙语连珠的分析了热议话题“我的房子谁作主?”以及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等问题。随后,潘主任又睿智幽默的讲解了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遗产继承、亲子鉴定等法律知识。最后,由参会妇联干部就各种疑难问题向潘主任提问,现场互动积极,针对大家的提问,潘主任一一耐心答疑解惑。


潘强主任、曹佳君律师


潘主任睿智幽默、妙语连珠的授课得到了现场妇女干部的一致好评,现场掌声不断


此次普法讲座受到了现场妇女干部的一致好评,授课结束后,现场掌声不断。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广大妇联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妇女群众工作和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