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潘晓东律师发言
我所史锦岭律师发言
我所赵春梅律师发言
我所吴凤颖律师发言
我所陈君健律师发言
我所哈特律师发言
潘强主任表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各个家庭、各个单位、人员的必备交通工具,由此衍生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已经日益凸显。目前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法律依据较少,而且各地的司法实践各有差异,有些地区差异还比较大。因此,本届高峰论坛针对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发言
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发言
我所焦志军律师发言
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发言
我所司晓楠律师发言
我所卢彦民律师发言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