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水团支部被授予市团建工作优秀单位
2013.12.14

本所讯     2012年3月31日,我所团支部被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授予“2011年度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团市委表示:2011年,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蓬勃发展,全市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团中央《关于做好2011年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作为重点,全面部署,全力推进,全程攻坚。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组织深入贯彻党和团的重要思想主张,以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为前提,努力探索与企业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积极开展服务青年的特色活动,服务企业青年成长成才;全市各级团组织专职团干部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帮扶基层团组织增强活力,服务非公和社会组织青年成长成才,为激发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和谐天津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团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团市委决定授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等单位“2011年度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获得荣誉后,我所团支部书记张璟瑾激动的表示:“感谢团市委、河北区团委一直以来对我所团支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会珍惜团市委授予我们的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团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紧跟着党建步伐,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的发挥我所团支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争取为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