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潘强律师向法院建言献策
2013.12.14

本所讯    两会期间,河北区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潘强律师在河北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会议上提出“关于聘请优秀律师担任调解员纳入法院调解员名册的建议”。后河北区人民法院就建议书面给予了回复。

关于人大代表议案的回复

潘强代表:

我院于2011年12月28日接到了区人大转来您的议案,即您在河北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会议上提出“关于聘请优秀律师担任调解员纳入法院调解员名册的建议”。现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我院接到区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单”后,对您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促进和推动案件调解工作的要求,对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十分有益。为此我院立即部署了成立调解组织的实施方案,对调解组织的管理和调解员的条件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在区司法局的积极协助下,建立了有10名优秀律师在册的律师调解员名册。今后,在我院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将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调动律师调解员的积极性,尽一切可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此感谢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您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多与我院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

河北区人民法院
2012年3月13日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