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锦岭律师接受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采访
2013.12.14

本所讯    2011年12月17日下午,我所史锦岭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记者的采访。


史锦岭律师(右)接受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记者的采访


老汉有4个孩子(两男、两女)。1994年,老汉将其房屋过户到大儿子名下。2009年,老汉又与大儿子、二儿子写了一份分家协议,协议约定:房屋由两个儿子所有,并由二子承担其抚养义务。现在老汉的房屋要拆迁,房屋产权和老汉的赡养问题该如何解决?


史锦岭律师表示:“该房屋已经过户,后来的分家协议不能对抗原来所有权变更的事实。对于老汉的赡养,儿女均有抚养的义务。对于已经取得房屋产权的大儿子如果拒绝抚养老人,老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时效为一年。”


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


首播时间:今晚18:18    重播时间:次日08:3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