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玲律师接受采访
本期节目内容:
近日,市民刘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一份人身财产保险。在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的过程中,刘女士被告知,该份保险只需每年交纳1000元的保险费,便可以得到一年的人身财产保险。权衡之下,刘女士决定购买该份保险,在交了2000元保险费用以后,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得到两年的保险,几个月后,刘女士却被告知保险费用欠费。刘女士找到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发现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费用并非1000元/年,而是1000元/月。刘女士随即找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却仍称保险费为1000元/年。刘女士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那么该种情况下,刘女士应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针对此问题,我所郑红玲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
首播时间:今晚18:18
重播时间:次日08:30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