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11月26日上午,我所主任潘强律师、顾问张新路警官携我所律师刘淑霞、鲍宏声、徐亮、宋利华、王茜、李向阳、李红涛等一行十人来到了北京,再次拜访了有着中国法学界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美誉的江平教授,并代表全体击水律师为江平教授献上最诚挚的祝福。
江平教授与击水律师亲切合影
江平教授与潘强律师
江平教授神采弈弈,亲切的与击水律师交谈
江平教授感谢潘强律师两年来多次赴京探望
江平教授表示12月3日一定赴津出席击水所成立15周年年会
此行让击水律师再一次亲身感受了一代民法学之父的非凡风采
击水律师激动的表示:“江平教授出席年会,是击水人最大的荣耀。”
江平教授感谢了潘强律师两年来多次携律师来京探望自己,他高兴的表示:“每一次潘强律师都是带着不同的律师过来,让我切身感受到了击水所的壮大。”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顾问张新路警官签书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鲍宏声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宋利华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王茜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李向阳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耐心的为我所李红涛律师签书
随后,江平教授表示12月3日一定赴津出席庆祝击水所成立十五周年的“感动击水”年会。几位律师兴奋得现场响起了掌声,并激动的表示:“江平教授多年来曾多次表示‘为真理呐喊’、‘法治天下’,这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孜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击水人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江平教授的出席将是我们击水人最大的荣耀,是见证我所成立十五周年最好的证明,也是天津法律人的骄傲。江平教授的到来将对天津律师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促进意义,势必会进一步推进天津的法治建设和私权发展的进程。”
江平教授与我所顾问张新路警官
江平教授与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
江平教授与我所鲍宏声律师
江平教授与我所徐亮律师
江平教授与我所宋利华律师
江平教授与我所王茜律师
江平教授与我所李红涛律师
江平教授与我所李向阳律师
背景资料:
江平,浙江宁波人。1948年-1949年,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1956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83年-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还担任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95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曾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授中国民法、罗马法、公司法等课程,并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等殊荣。现仍然担任着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江平教授在反右运动中被打成第一批右派分子,历经了22年的磨难。但是,民主、法治的理想和信念在江平教授的心中从未动摇,并支撑他度过了漫长而艰难的岁月。1978年,江平教授回到了阔别22年的讲台,并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校长职务。江平教授不仅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更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披肝沥胆,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呕心沥血。他参加了《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制订,并直接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小组组长,以及《物权法》和《民法典》草案专家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在承担繁重的学校管理工作和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之余,他撰写了《罗马法》、《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论》等教材和著作;发表了《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思考》、《制定一部开放性的民法典》等产生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而90年代主编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律卷”所推出的系列西方法学名著更是为中国法学学子带来了全新的视野。
著作: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