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正芳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2013.12.14

本所讯    2011年11月19日下午,我所程正芳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


某商厦欲将到期和即将到期的租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一些商户反映:商厦去年招商的工作人员口头向租户承诺,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可就在去年商户缴纳了一年的房租后,今年三月份签订租赁合同时,被告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均为1年。面对此种情况,商户依旧坚信商厦到时会再续签。现在一些租户要求退还房租或者赔偿进货的费用。


程正芳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记者问:对于已经到期的商户,商厦是否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合作?  

程正芳律师表示:“对于已经到期的租户,商厦有权不再续租。”

记者问:对于未到期的商户,商场与商户提前解约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程正芳律师表示:“对于未到期的商户,如果商场提前解约,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责任过高,商场可以待商户起诉后请求法院对违约责任予以变更。

律师在此也提醒广大商户,不要轻信商厦工作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必要时可在签订合同时把招商人员的承诺落实到书面当中,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