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伟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2013.12.14

田伟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


田伟律师表示:“‘住改商’是指业主将设计为住宅用途的房屋用于经营,我国《物权法》第77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在我国,房屋的特定用途,都是由规划性法律确定的,无论是住宅房屋还是商用房屋,其用途具有法定性,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这就要求业主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此外,“住改商”的弊端会导致其他业主的房屋价值或生活质量受到不利影响。因此,业主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还须经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综上,律师认为,如果有业主违法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