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2013.12.14

潘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潘强律师表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拍卖,实际上是地产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它说明政府调控房价的措施已经见效。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在开发商所谓的拍卖过程中,其行为仍应受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房地产法》的制约。”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