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9月7日上午,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针对近日一老年人自制“救助免责卡”引发的社会争议,为市民答疑解惑。
潘强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
日前,有老年人自行制作“救助免责卡”,内容为“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责。”针对此种情况,潘强律师表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都属于道德范畴,没有法律效力的“救助免责卡”既解决不了有责任者的责任,又无法给无责者附加义务。不能仅因为老年人自制救助免责卡,才对老年人实施救助行为,也不能因为害怕担责而不去救人,毕竟责任的承担需要有事实和证据来支撑。我认为,对老年人或弱势群体实施救助行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