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王玉青律师
2013.12.14

王玉青律师(左)与当事人家属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刑事案件。王女士因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返回自己家中实施纵火,致使家中部分物品被烧毁。案发后,王女士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后王女士被检察院以放火罪提起公诉,王女士家人慕名来到我所,委托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王玉青律师代理此案。王玉青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同时多次往返于王女士家中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王玉青律师积极的与本案法官联系,沟通案件进展,终于使法官认同了王女士放火后系自首的罪行减轻情节。在王玉青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王女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得知判决结果后的王女士及家人非常激动,特意送来锦旗对王玉青律师的工作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