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卢彦民律师
2013.12.13

本所讯    2011年6月20日下午,当事人盛女士的丈夫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为农民工讨说法的好律师”的锦旗送到我所卢彦民律师的手中,感谢这一段时间以来,卢律师为自己的案子付出的辛勤努力。


当事人与卢彦民律师(右)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0年10月,被告刘某驾驶小客车行至某路口时,不慎与原告盛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盛女士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后,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盛女士不负事故责任。事发当日,盛女士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盛女士与刘某及刘某肇事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协商损害赔偿问题,各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盛女士将刘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并慕名来到我所委托卢彦民律师办理此案。


卢彦民律师接受盛女士的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多次前往事故现成及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在关键的护理费问题上,卢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联络,据理力争的表明我方观点和主张,兢兢业业,不辞辛苦。最终,法官采纳了我方绝大多数观点,判决被告刘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盛女士各项损失近7万元人民币。


得知判决结果后的盛女士及家人十分高兴,特意将一面锦旗送给卢彦民律师,对卢律师的敬业、专业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