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大法学院贾邦俊教授再次携众学子来所答疑解惑
2013.12.13

本所讯    2011年6月16日下午15:30,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贾邦俊教授再次携众学子来到我所,与我所潘强主任,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劳动法务部部长吕慧宾律师,郑红玲、杨雪、潘晓东、哈特律师等律师代表就一些“热点案例”破解疑惑,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探讨。




研讨会开场,我所吕慧宾律师首先介绍了“谭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并就案件中的争议点“赔偿协议中的情节是否属于显失公平、重大误解,还是情势变更?协议效力如何?是否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协议?”等相关问题,与师大法学院的学生代表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随后,在潘主任的带领下,我所任波、郑红玲、杨雪、潘晓东、哈特等律师与师大法学院的学生代表分别就“张某诉某房地产公司违约案、齐某诉航空公司违约案、张某某诉其业主委员会的租赁合同案、某球迷赛场被打案、的士客运经营合同纠纷案”等热点案例,围绕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探讨,双方观点鲜明、逻辑严谨、各抒己见,分别阐述了各自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使本次研讨会高潮迭起。




研讨会尾声,贾邦俊教授、潘强主任一致强调:举办关于热点案例的研讨会,有利于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认识、观察社会,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同时,也使执业的律师仿若回到校园中,加强了法学理论知识的巩固。希望今后能更多的举办类似的研讨会。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