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芳、任波律师做客交通台《的士任我行》栏目
2013.12.13

主持人路晴与贾芳律师


节目中探讨的热点案例是救护车在抢救病人的路上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引发的一起交通事故。经法院查明:事故发生时,救护车虽然开启了警灯,但没有鸣笛;而出租车没有及时避让救护车。法院认为出租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救护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救护车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


主持人路晴与任波律师


贾芳、任波律师认为: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虽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但仍须确保行车安全。救护车开警灯却未鸣笛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显然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


市出租行业星级司机姜师傅参与节目录制


节目播出过程中,不少听众打进热线电话,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两位律师也特别提示听众:特种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不能作为免责特权。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