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程正芳律师
2013.12.13

当事人与程正芳律师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某日,本案被告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某路交口时,与李女士驾驶的机动车相撞,致使李女士受伤,且车辆受损。后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女士无责任。事后,李女士与被告就赔偿金数额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女士将被告诉至法院,并委托我所程正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参与诉讼。


程正芳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着手了解案情,积极的进行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同时多次奔走于原、被告之间进行沟通调解,兢兢业业,不辞辛苦。通过程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000余元。


得知判决结果后的李女士非常满意,她亲自将锦旗送到程正芳律师的手中,对程律师的工作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