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潘主任、安刚、李梦婧、杨雪律师
2013.12.13

当事人与安刚(右一)、李梦婧(左二)、杨雪律师(左一)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寇氏兄弟二人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矛盾并相互厮打,导致被害人重伤。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寇氏兄弟找到我所寻求帮助,潘主任委派安刚、李梦婧、杨雪律师承办此案。


几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阅读案卷,在了解到本案可能存在自首情节后随即展开细致的取证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兢兢业业,不辞辛苦。通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认可了我方关于被告系自首的观点,并支持了我方提出减轻被告刑法的要求,最终判处二被告六个月有期徒刑。


寇氏兄弟及其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非常满意,他们激动地说:“真的没有想到案子的结果能这么好,多亏了击水的几位优秀律师,我们由衷的对他们表示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