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来信感谢耿桂香律师
2013.12.13

耿桂香律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律师的充分准备和辛苦工作,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其赔偿标准与判决书确定的标准相差无几,但为老人赢得了更长的履行时间。委托人徐大爷对耿律师的工作和案件结果都十分满意,特别送来《感谢信》以表诚挚的谢意!


感谢信


尊敬的击水律师事务所领导、尊敬的耿桂香律师:


我的这个官司已经打了七、八年了。对方是个给头目开车的司机,便于托人情、拉关系;我是企业退休职工,无职无权无关系,又基本不通法律,所以每一场回合都败下阵来。这次又当了被告,我刚刚在医院做了心脏手术,已是第三次心梗的70多岁老人了,在对方凶狠的攻击下,我已无还手之力。


出于自卫和无奈,我来到贵所,并聘请耿律师为我的全权委托人,我第一次请了律师,第一次取得了胜利。


耿律师虽然年轻,但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机智的思维和雄辩的口才,充分地显示了击水律师所的领导培养的法律人才的高水平及责任心,使我赢得了这场官司。


感谢之情溢于言表,只能道一声:“深深的感谢!”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我们的社会是多么的需要你们这样的救星!我国的法律又是多么需要你们这样的悍卫者!


衷心的祝福贵所更快地发展壮大,祝福领导们和耿桂香律师及全体人员身体健康、事业发达。


崇高的敬意

徐某某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