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预赛成功举办
2013.12.13

本所讯    2010年3月20日下午14:30,第二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预赛在河北饭店三楼会议室举办。我所顾问马和琴女士、李庆祥法官和行政主管王伟女士以评委身份参加了本次辩论赛。


现场坐满了击水同仁


评委:我所顾问马和琴女士(左)、李庆祥法官(中间)和行政主管王伟女士(右)


在本届辩论的预赛中,击水律师们就“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是否存在被害人?”、“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及“盗窃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这三个辩题,模拟了庭审现场。正方、反方展开了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激情飞扬的辩论,赛场上精彩不断,高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场下的击水同仁情绪高涨,热情不减,掌声阵阵,好评连连。


苏文辉律师携实习律师刘丽丽(左)、卢同斌律师携实习律师王震(右)


任波律师(左)、李怀宇律师(中间)、实习律师司晓楠(右)


张黎明律师(左)、王玉荣律师(右)


高克玮律师


程正芳律师(左)、李游律师(右)


赵天竺律师(右)、安刚律师(左)


实习律师潘晓东(左)、鲍宏声(右)


比赛结束后,潘主任感概的总结发言:“今天是第二届击水律师辩论赛了,通过本场辩论赛,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各位律师赛前都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在比赛中配合默契、旁征博引,各自展现出了精湛的辩论水平、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较高的法学素养,值得肯定和赞许。希望我们的律师今后依然能够不断的学习,不停的进步,展现出击水律师非凡的风采。”


潘主任(右)、实习律师杨雪(左)


徐国强律师(左)、郑晓芸律师(中间)、刘建律师(右)


潘主任助兴辩论


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辩论的预赛仍有几组辩手未能上场,我所将于下次会议中,继续本次辩论赛。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