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水律师事务所组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知识考试
2013.12.13

本所讯    2009年10月23日,在击水律师事务所学习会上,击水全体律师参加了一场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知识考试。这场考试由击水律师事务所徐国强律师组织出题,潘强主任监审,全体律师考试,试题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潘强主任指出:设立考试的目的就是提高击水律师法律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律师的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今后所里将陆续推出不同业务领域的考试,由击水律师自己出题,出题者有奖金,考分高者有奖金,测验合格的律师才可以办理相应的案件,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律师多学习,多看书。



考试结束后,部分走出考场的律师表示,通过一次测验显示出有许多知识还需要平日里巩固和掌握,要是自己拿不准就给当事人解答了,辜负当事人的信任也使得击水的声誉受到影响,因此加强学习真是很重要,今后还要好好准备考试,争取取得好成绩。


新闻编写:范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