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律师、徐国强律师、安刚律师的帮助下,罗彩霞案终于在我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顺利立案。在律师为罗彩霞递交的诉状中,罗彩霞对冒名顶替者王佳俊和其父母,以及湖南和贵州的相关学校与教育机构的诉讼请求并立案。
对于诉讼方面,潘强主任认为此案事实简单清楚,作为民事诉讼案并不复杂,但因为被告之一的王佳俊一直未露面,其父亲王峥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所以审理的过程可能会比较长。在起诉书中,罗彩霞已将王佳俊和她的父母王峥嵘、杨荣华,以及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等同时列入被告。
其中还提出:要求确认第一被告构成侵害原告姓名权、受教育权的行为,并判令其停止该侵权行为;要求第一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2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要求第一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各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等五项诉讼请求。
潘强主任指出,发生在罗彩霞身上的事备受社会关注,他们也希望能帮助罗彩霞维权。为了帮她提出诉讼,代理律师徐国强和安刚进行调查,并准备大量材料,还给她免去了代理费用。此外,西青区人民法院鉴于罗彩霞生活困难而且仍在学,没有经济收入,决定缓收诉讼费,并在七天予以了明确的立案答复。
对被人冒名上大学能通过法律来维护权益,罗彩霞感到很欣慰,同时感谢我所和西青法院对她的案件给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