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交一公司聘请我所为常年法律顾问
2013.12.13

本所讯    2009年4月16日下午,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市公交一公司法律顾问签字仪式在天津市河北区维多利亚大酒店金龙厅举行。


天津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李铎、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马士博,公交一公司总经理赵锡林、党委书记杨津顺以及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和潘强主任及各位律师参加了本次签字仪式。


我所律师与公交集团领导合影


在签字仪式上,公交集团副总经理李铎、公交一公司总经理赵锡林、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发表了讲话。


赵锡林总经理在讲话时指出:为了深化公交企业的改革,我们委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击水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希望以此采取先进的制度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我们公交一公司的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   


潘强主任接过聘书


潘强主任与公交集团领导合影


潘律师在发言中指出:随着公交企业的不断发展,公交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应该是公交企业走向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今后在法律事务的合作中,我们会本着诚信合作、服务至上的理念,切实的帮助法律顾问企业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纠纷。


潘强律师与赵锡林总经理在顾问合同上签字


签字仪式上,公交一公司总经理赵锡林向潘强主任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