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晓楠律师任我所南所交通法务部部长
2014.11.13

本所讯    从2014年11月1日起,司晓楠律师将担任我所南开所交通法务部部长。


司晓楠律师


司晓楠律师简介:


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交通法务部部长、女工委员会委员、团支部书记。


司晓楠律师在工作中勤勉、专注、友善。处理案件时考虑周全缜密,工作细致深入,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经验,更具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把握案件走向,为案件进行及时的风险控制和有效建议。执业多年来,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电话:13602102109


职业领域:


●擅长合同纠纷、房地产案件、婚姻继承、侵权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业务,以及刑事案件的辩护业务,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证据整理、出庭应诉等整个诉讼流程;


●常年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熟悉合同、文书的起草、审核,法律风险控制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如: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龙盛房地产经纪公司、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


●执业以来代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非诉案件300余件。


社会活动:


●天津电视台《新说法》栏目公益律师,不定期随该栏目进入当事人家庭进行普法宣传,并在电视台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点评;


●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嘉宾,就社会热点案例、新闻进行评析;


●天津电台“交通台”《与法同行》、《的士任我行》节目特约嘉宾,定期做节目讲解有关交通方面案例,解答听众咨询;


●与天津广播电台交通台合作,在听众见面会、大型公益普法讲座中,进行普法讲座,并提供法律援助;


●长期在《天津日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今晚报》、《渤海早报》上发表文章,共计数十篇。


所获荣誉:


2014年5月,被共青团河北区委员会授予《河北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11年3月,在与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友谊辩论赛中,荣获第三名。


部分经典案例


★经典民事案件:


1.业主李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纠纷,开发商称房屋验收合格不存在延期交付问题,拒绝赔偿。律师指出五方验收合格并不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必须取得住宅准入证,法院最终以开发商取得准入证的时间,作为计算违约金的期限,为业主争取了最大利益。


2.某钢材销售公司以付款迟延为由,要求某建筑工程总包公司给付迟延付款违约金280多万元,律师代理建筑公司一方,法院最终调解结案,建筑公司仅需支付80万元。


3、周某结婚17年,自身存在语言障碍,儿子15岁辍学在家,患有心理疾病,丈夫因有外遇将其二人扫地出门。丈夫起诉离婚后,律师不仅帮周某追回丈夫恶意转移的共同财产,还将夫妻名下唯一一套私产房屋争取为周某所有,丈夫按月支付儿子抚养费。


4、中年妇女遇黑婚介,被骗4万多元,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遭受严重的精神打击,律师一波三折多方取证,最终挽回委托人全部损失。


★经典刑事案件:


1、张某被以“抢劫罪”起诉,属于主犯,经律师辩护,张某被认定为自首,最终被判处法定最低刑;

2、孙某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具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严重情节,检察院建议刑期在5年-6年,律师据理力争,找出诸多薄弱环节,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属于法定最低刑;


3、李某为故意杀人案被害人,与被告人是否属于相约自杀存在争议,且被告人家庭困难无力赔偿。律师代理被害人一方,充分利用诉讼权利,提起重新鉴定等程序,最终,被告人不仅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李某家属获得理想赔偿金,委托人对律师工作十分满意。


4、王某被控“故意伤害罪”,被害人为轻伤,王某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经律师辩护王某最终被判处缓刑。


★ 经典非诉案件: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天津宝坻某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案件中,律师代理被并购一方,在多次谈判中对方始终态度强硬,提出的合同条款更是苛刻、不平等,律师据理力争,为委托人掌控风险,不仅迫使对方进行妥协,最终促成了双方成功并购。目前本案正处于顺利履行期间。


工作照:

司晓楠律师正在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采访


律所与红桥检察院共同举办的刑事辩论赛中荣获三等奖


司晓楠律师正在接受天津电视台《新说法》栏目采访


讲座上,司律师与大家深入研究交通事故案件的焦点问题


司晓楠律师到天津青年宫为交通广播听众答疑解惑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律师工作


司晓楠律师接受天津经济广播记者采访,讲述执业经历


与天津经济广播记者江川、雷艺、司晓楠、黄埔老师合影


受邀到天津青年宫为天津交通广播“交法在线”栏目开展车辆保险专题讲座


顾问单位天津龙盛房地产经纪公司领导对司晓楠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和感到,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