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3年4月24日上午九时,在位于和平区拉萨道2号的和平区工商管理局五楼举办的和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工作会议上,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受邀为区局下属企业、单位代表宣讲我国“经营者法律责任的防范”相关法律知识。
潘强律师首先简单介绍了经营者需承担的几种责任,如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民事责任及侵权责任;随后,其形象生动的讲解了消费者人身权及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几种情形;之后,潘强律师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经营者的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及侵权构成要件;最后,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经营者的赔偿范围、举证责任及法律责任的防范。此外,潘强律师还就企业单位代表提出的几个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本次授课获得了企业单位代表们的一致好评,使大家受益匪浅。潘强律师表示: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加强经营者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升经营者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