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被聘为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13.04.24

本所讯    2013年4月22日上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王春明主任、王晓贤副主任及万慧芬科长一行莅临我所视察指导。同时,王春明主任代表河北区人民政府聘请潘强同志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为五年。


王春明主任代表河北区人民政府聘请潘强律师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王春明主任一行参观我所南开业务部办公环境


王春明主任浏览我所前厅Logo设计


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王春明主任


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王晓贤副主任


河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万慧芬科长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