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参加“人民调解化纷争 和谐社会惠民生” 活动
2013.04.23

本所讯    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2013年4月19日上午,河北区司法局在月牙河街丹江里社区举行了“人民调解化纷争 和谐社会惠民生”专项活动启动仪式。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明,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磊出席活动。


仪式上,刘月明局长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纷争、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各级调解组织要重视此项工作。首先,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其次,要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将可能激发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最后,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外,我所史锦岭、曹佳君律师在活动现场义务为社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


刘月明局长(中)与我所曹佳君律师(右二)、史锦岭律师(左二)


赵殿利科长(右三)与我所曹佳君律师(右一)、史锦岭律师(左二)


击水律师为社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帮助


史锦岭律师


曹佳君律师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