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3年1月,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于2012年7月启动,分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议审定等四个阶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依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共推荐了55名候选人。
经审查候选人资格,确定54名公示人选于2012年11月20日在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普法网、律师网同时公示,公众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公示投票期间,社会各界予以广泛关注,踊跃投票。根据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按照预先设定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最终确定潘强等10名律师当选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评选出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充分展现了我国律师心系职工、服务职工的时代风貌和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职业精神。此次评选活动致力于吸引更多律师关注民生、关注劳动关系、关注职工权益,积极投身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潘强律师被评为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潘强律师简介:
男,53岁,汉族,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
他以服务职工为职业最高追求。为鼓励律师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他推动击水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部,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近年来,他和他的团队每年为职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达300起,每月接受网上咨询达3000多人次,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起。为提高职工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他与《天津日报》、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天津工人报》合作,开设律师维权栏目,组织律师定期开展以案说法、新法解读等活动,为全市广大劳动者免费进行法制教育。
他获得2004年度“天津市优秀律师”称号,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人大代表”,2011年当选天津市河北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相关新闻链接: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4-22/2992670.shtml
中国日报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3-01-31/content_8176468.html
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o/2013-01-29/053926146238.shtml
凤凰网 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30129/7616231.shtml
搜弧网 http://roll.sohu.com/20130131/n365140618.shtml
中工网 http://acftu.workercn.cn/c/2013/01/29/130129071128390430894.html
法制网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3-01/28/content_4154862.htm?node=5955
律评天下 http://www.66law.cn/news/53856.aspx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