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近日,我所揭晓2012年击水十大经典交通事故案件评选结果,排名如下:
第一名 我所南所主任卢彦民律师、阎瑶律师承办的闫某交通事故案。
获奖理由:经过代理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判决各被告赔偿原告293多万元,该笔赔偿诉求支持率达到98.99%,创造河西法院历年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之最。
第二名 我所安刚律师承办的王老太诉许云鹤交通事故案。
获奖理由:舆论哗然,挺许倒王;是非难分,扑朔迷离;迫在眉睫,仓促上阵;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第三名 我所王娜律师承办的王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获奖理由:王某的爱人和孩子在大港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王某的爱人死亡,女儿受重伤的后果。构成交通肇事案件,刑事和民事分开审理。经过整整一年的律师工作,王某共拿到赔偿金79.5万并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第四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承办的魏某交通事故认定案。
获奖理由:魏某驾驶轿车与受害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受害人危及生命的重伤。律师代理时事故认定书未出具。
第五名 我所王娜律师承办的高某交通事故赔偿案。
获奖理由:一起交通事故,三车相撞,车辆及人员损失均很重,对于哪一方闯红灯的问题,双方均有证据,最终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阶段,律师带法官亲自去事故发生现场勘查。最终调解结案,对方承担60%赔偿责任,我方承担40%的责任。对方一次性赔偿我方四十万元并已全部执行到位。
第六名 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承办的李某交通事故案。
获奖理由:原告受伤部位是脚踝,司法鉴定时法医表示现有功能障碍未达伤残标准,经律师与法医充分沟通,法医从另一个角度增加了部分障碍比例,最终认定了十级伤残,为委托人多争取了6万元的赔偿
第七名 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承办的李某交通事故案。
原告受伤后患有脑梗并导致偏瘫,司法鉴定时法医法医认为原告年岁较大且患有高血压3(极高危),脑梗系自身疾病导致,与外伤无直接因果关系。经律师与法医充分沟通,法医以外伤系诱因,为原告评定了伤残及护理依赖,最终使原告多获赔了218746元赔偿。
第八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承办的钱某交通事故案。
获奖理由:委托人为外地农村户籍,某日其骑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委托人受伤交通事故。
第九名 我所南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承办的杨某交通肇事案。
获奖理由:委托人是案件的被告。原告诉请委托人承担10万元赔偿责任,经律师工作赔偿5000元。
第十名 我所三农法务部部长程正芳律师承办的路某交通事故案。
获奖理由:委托人明知肇事司机酒后驾车导致案件的发生并没有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未承担责任,但是最终结果是承担了自身损失的10%,通过律师的努力更改了事故责任认定;本案中判决书直接引用了律师的代理词中的观点。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