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击水十大民事案件揭晓
2013.12.14

本所讯    近日,我所揭晓2011年击水十大经典民事案件评选结果,排名如下:

第一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潘晓东律师承办的赵斌人身损害赔偿案

获奖理由:一审,二审败诉,通过律师努力,再审改判,为当事人挽回150余万元损失。

第二名 我所案件指导委员会主任徐国强律师,谭昊律师承办的张某拆迁补偿案

获奖理由:拆迁案件一审败诉。二审中律师指出诉争裁决存在至少十项违法之处,对拆迁人形成极大的压力。最终其主动调解,将76万元拆迁补偿增至136万元。委托人对诉讼结果非常满意。

第三名 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承办的李某虚拟财产返还案

获奖理由:价值15万元的游戏账号被出卖人恶意索回。委托人报案不受理,民事起诉也不受理。律师代理案件后不仅于委托后的次日解决了立案问题,而且成功的冻结了诉争游戏账号,使得虚拟财产返还成为天津首例民事判例。

第四名 我所安刚律师承办的某小区72户业主商品房买卖纠纷案

获奖理由:代理72户业主,最终与开发商和解,业主得到大部分补偿。

第五名 我所潘晓东律师承办的顾某人格权纠纷案

获奖理由:异地办案,调解结案。

第六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承办的某公司确认保险合同关系案

获奖理由:二手车买卖变更车牌号后,商业险保单未做批改前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认为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经律师工作,法院最终认定存在保险合同关系。

第七名 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承办的某药厂工伤事故赔偿案

获奖理由:代被告。职工被认定职业病,诉60万。律师从职业病认定程序有瑕疵、死亡原因不能证实系职业病造成及其使用法律有问题出发进行辩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

第八名 我所卢彦民律师承办的韩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获奖理由:为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代理律师通过调解,实现了工伤和侵权的双重赔偿,是委托人获得22万元赔偿。

第九名 我所焦志军律师承办的张某房屋合同案

获奖理由:一审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审改判合同有效。

第十名 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承办的王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获奖理由:丈夫酒后洗浴被烫死,律师助孤儿寡母获赔55万余元。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