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12月13日上午,当事人宋先生的家属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人民律师办实事真诚奉献创和谐”的锦旗送到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王玉青律师的手中,感谢一段时间以来,王律师为自己的案子付出的辛勤努力。
当事人与王玉青律师(左)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某日,宋先生驾驶货车行驶至某公路时,撞到前方行驶的被告张某驾驶的车辆,造成了宋先生本人受伤、及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宋先生要求被告张某及某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未果,便诉至法院。‘
宋先生慕名来到我所,在向我所副主任、交通法务部部长王玉青律师咨询后,当即决定委托王律师承办此案。王律师接受宋先生的委托后,随即开始深入了解案情,奔波于案发现场及交警大队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兢兢业业、不辞辛苦。庭审当中,王律师慷慨陈词、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的争取到当事人的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大部分的观点,判决被告张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宋先生各项经济损失近20万元。
得知判决结果的宋先生十分激动,虽然人在医院治疗,仍旧让家人代替自己为王玉青律师送来锦旗,对王律师的工作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